辦理步驟 |
要點 |
辦理人員 |
階段一: 準備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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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邀請函原件、邀請函中文翻譯件 (須所在學院簽字,并加蓋學院公章) |
學院外事辦公室 |
2.《出訪行程單》(見附件1): ①須學院簽字并加蓋公章; ②原則上,會議開始前一天須為出境日期,會議結束后第一天或第二天須入境日期,如有特殊情況需寫明日期說明并由本人及導師簽字; ③系統上傳的出訪行程單應包含出入境時間,且日期需連續,不可空缺) |
3.《重慶大學學生出國(境)學習交流責任書》(見附件1)(填寫時間應與出訪行程單時間保持一致) |
階段二: 系統填報及審核 |
1.以上材料準備完畢,登錄“學生國際化項目管理平臺”http://xscgjjl.cqu.edu.cn/,選擇“學術會議參會管理”版塊,按要求填寫并提交申請 |
自行辦理 |
2.依次完成系統導師審核——學院外事秘書審核——學院分管領導審核——研究生院審核——國際處審核 |
相關審核人 |
階段三: 申請人下載備案表(按需執行) |
申請人自行在系統生成并下載“簽證證明信”(申請人在申請階段根據簽證辦理要求自行選擇是否需要)、“研究生赴國(境)外參加學術會議申請備案表”(該表格將作為報銷財務流程的重要依據) |
自行辦理 |
階段四: 辦理返校手續 |
申請人在出國(境)參加會議結束后的兩周內,應自行登錄系統辦理返校手續,按要求上傳總結(不少于800字,并附至少三張交流照)后,提交給導師和學院外事秘書依次完成返校審核流程 |
自行辦理 |
注:
1、更多詳情請參看國際處通知:https://intex.cqu.edu.cn/info/1027/5631.htm
2、如需要由國際處出具的簽證證明信自行辦理簽證等事宜,請提前至少2個月登錄系統提交申請。如不需要由國際處出具的簽證證明信,請申請人最晚不低于2個星期登錄系統提交申請。
聯系人信息
單位 |
聯系信息 |
咨詢事宜 |
學院 |
席雅琴 65102437 (A區電氣學院 303) |
學院審批環節 |
研究生院 |
高老師、李老師65112440 (A區研究生院樓506) |
“研究生國際學術會議基金”申請、資助等相關政策咨詢 |
郭老師 65103162 (A區研究生院樓408) |
研究生院審批環節 |
國際處 (留學生事務管理中心) |
唐老師/張老師 65103019(A區主教樓535) |
國際處審核備案環節 |
港澳臺辦 |
劉老師 65102100 (A區主教樓528) |
港澳臺辦審核備案環節 |
財務處 |
A區65102663 虎溪校區65678018 |
財務報銷咨詢 |
附件: 1.研究生赴國(境)外參加學術會議應提交的材料清單
2.簽證證明信
3.研究生赴國(境)外參加學術會議申請備案表
4.研究生赴國(境)外參加學術會議財務報銷材料單
5.學生國際化項目管理平臺操作說明